申請或放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
在海外申請或放棄新加坡永久居民(PR)身份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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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
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(ICA)將不再受理永久居民申請的紙質表格。這將包括所有從海外使、領館所提交的申請。
所有永久居民的申請只接受通過e-PR系統在線遞交。
非新加坡公民符合以下條件,可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:
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(PR)的配偶
在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結婚的情況下出生,或被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收養的21 歲以下未婚子女
新加坡公民的年邁父母
就業證或 S 準證持有者
在新加坡讀書的學生
在新加坡的外國投資者
放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
由2024 年 3 月 4 日起,所有放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均須透過線上申請。填寫表格大約需要 20 分鐘。
請參閱此處,以了解有關所需文件的電子副本上傳過程和準備電子副本的說明。
如果永久居民因留在新加坡境外而無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 (REP) 而失去永久居民身份,則無須*申請放棄永久居民身份。
*如果您需要認證您不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,您可以在此處索取證明信。
請在提交放棄申請後 14 天內,將您的新加坡藍色身分證 (SBIC) 退還給最近的新加坡海外使領館或透過掛號信寄給 ICA:
Immigration & Checkpoints Authority
ICA Building
10 Kallang Road #03-00
Singapore 208718
Attention: Mr Kel Tan (IC Unit)
如果您遺失了 SBIC,則必須提交一份關於遺失的法定聲明或警方報告作為代替。
處理時間
一般處理時間為收到申請後最多 4 週。個別申請或會因未有提交齊全文件予ICA或需要申請人進一步澄清,而需要更長時間處理。
您將於申請受理後,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放棄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