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及認證服務
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提供的公證與認證服務信息。
自2021年9月16日起,已加簽的文件可直接在新加坡提交,毋須經新加坡駐香港總領事館進一步法律加簽。
2021年1月18日,新加坡加入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(HCCH) 1961年10月5日公約(「海牙認證公約」),取消外國公文須法律加簽的要求。及後,自2021年9月16日起,新加坡法律學會獲授權加簽所有於海外受約束的新加坡文件。
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皆為海牙認證公約的締約方。於香港為文件加簽的機構是高等法院登記處加簽服務組;而於澳門的是法務局。
公證服務
總領事館可為擬於新加坡使用的文件提供公證服務。除非當局要求,否則我們一般不會處理於新加坡以外的國家使用的文件。這些公證服務包括見證誓章、法定聲明和其他類型文件(例如授權書,新加坡當局的表格等)的簽名,以及核證文件副本。
呈遞的文件必須合乎規格。如未能提供完整文件,總領事館有權不受理。閣下必須親臨總領事館,並帶備以下文件正本作身份證明:
新加坡公民–護照或身份證
新加坡永久居民–護照、藍色身份證及表格七
外國人–護照或香港身份證(取決於需要公證的文件上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)
總領事館的所有公證及認證服務均須透過 https://calendly.com/sgconsulatehk/appointment 預約。可預約的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,未有預約人士恕不接待。需領事館職員在場見證簽名的服務亦須預約,包括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宣誓及申請放棄新加坡公民權。
見證誓章及文件簽名
總領事館可見證於新加坡使用的誓章和文件(如授權書、公積金表格等)的簽名。閣下必須攜帶完整但尚未簽署的文件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,以及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。
見證誓章及文件簽名費用詳情
文件妥為簽立聲明證書 | HKD 87 |
登記及見證 | HKD 6 |
標記證明 | HKD 6 |
見證法定聲明簽名
總領事館可見證於新加坡使用的法定聲明的簽名。閣下必須攜帶完整但尚未簽署的文件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,以及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。
見證法定聲明簽名費用詳情
一方的法定聲明 | HKD 29 |
標記證明 | HKD 6 |
每額外一方簽名 | HKD 12 |
核證文件副本
請帶同文件正本及一份副本,因屆時需要同時核對正本及副本。
核證文件副本費用詳情
認證費用 | HKD 12 |
查驗副本並將其標記為真確副本 | HKD 12 |
影印費用 – 每頁 | HKD 2 |
